安福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农业银行、县农商银行、县邮储银行: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指标文件赣财扶指〔2018〕19号、赣财扶指〔2019〕3号和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指标文件和《安福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安府办字〔2019〕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下达给你们,资金通过县扶贫资金专户拨付到相关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请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8]12 号)和《安福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安府办字〔2019〕47号)等文件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附件: 安福县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