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福县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综合管理办公室报来的《关于对全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进行调整的请示》,依据《安福县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奖补办法的通知》(安办字[2018]38号)、《关于明确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四通一改”整改项目财政奖补办法的函》和《安福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安府办字[2019]47号)的文件要求,对非贫困村贫困户“四通一改”、风险缓释金、信贷贴息、贫困户产业奖补等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使用金额与批复存在一定偏差的项目进行调整。
一、项目建设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45个贫困村(十二五和十三五贫困村)。
二、建设期限: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
三、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和规模:详见附件。
四、项目345个总投资10312.464758(含中央资金748万元)。其中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195 个,资金4368.03万元;非贫困村贫困户“四通一改”项目19个,资金274.51万元;产业奖补资金361.2988万元;“雨露计划”资金103.2万元,产业信贷通风险缓释金1614万元和贴息资金330.745958万元,贫困户直补资金7.5万元,贫困户危房改造274.18万元,其他资金(少数民族和国有贫困林场)99万元,非贫困村发生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行政村项目123个,资金2880万元。
五、请各有关乡镇、县直单位督促项目建设村严格按照此批复内容,认真抓好项目审计和档案归档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安福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