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农
民社员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二、 制订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
社的改革与发展。
三、 按照政府的授权对烟花爆竹、汽车报废与拆解、农业生
产资料业务及棉花等重要农副产品和社办工业、农村商业、饮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四、 在县委、县政府的扶持下,大力发展安福火腿事业,使
安福县火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挥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将这块具有中国名牌称号的金牌子,越打越响。
五、 负责指导本系统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
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六、 负责供销社直属企业单位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保障直
属单位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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