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粮食流通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的建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执行及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负责全县粮食总量平衡,搞好粮食数量和品种的余缺调剂;审核汇总全县粮食系统粮油商品统计报表;组织和落实上级下达的粮食购销、县内外调运和进出口任务,保持全县粮食市场稳定。
(三)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国家粮食收购任务;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搞好城乡粮油供应和销售;做好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做好全县军粮供应与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组织全县粮食系统的科研活动及科技成果收集送审;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承担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做好粮油购、销、储的质检工作;协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粮食系统仓政管理,管理县域粮油调拨运输,监督检查全县粮油库存、质量和安全;制定全县粮油仓储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全县粮食储备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粮油和省级储备粮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计划。
(七)指导全县粮食财务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全县粮食系统财务报表;指导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县粮食局机关及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八)指导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根据有关粮食政策法规,对从事粮食收购、批发经营业务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加强市场预测、分析和管理,促进粮食有序流通。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