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到。我镇予以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于2019年1月31日与你进行了对接,并对你所反映的事项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李喜玲,女,横龙镇东谷村11组村民,家庭人口4人,其本人于2014年患尿毒症,带来了沉重的医疗支出负担。随后,东谷村委会按照程序为其办理了低保。直至2018年6月,在县开展的城乡低保核查工作中,核查到其子于2017年购买了私家车,随后按照有关程序取消低保。购买私家车行为确实不符合低保认定中的“七不保、四从严”的具体要求,并且针对该户,镇政府与东谷村能够迅速掌握动态,及时办理低保手续,有效减轻了该户的医疗支出负担,后因该户购买私家车而取消。因此,并非镇政府及村委会用官话打发,在这一点上,望网友能够理解。
现该户为了维持医疗支出,已将私家车出售,基本符合重新申请低保的条件,但需待2019年3月全县开展农村低保认定工作后,方可按程序办理。在此期间,其血透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向县民政局申请重大疾病免费救治。镇政府及东谷村将会在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下,积极与县民政局协调,帮助该户办理有关手续。
如今后仍有疑问,欢迎致电0796—7205288或到镇政府反映。同时,也祝你早日康复,在此,向你和你的家人拜个早年,祝你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横龙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日